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在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指导下,积极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直属团体。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不断培养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促进广大同学成为跨世纪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认真完成校院各级交给的任务,并独立开展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本院文化气氛,加强本院精神文明建设。
2.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积极为同学服务,起好同学与院党政间的桥梁纽 带作用。
3.以“做文明学生”为重点,引导同学刻苦学习,全面成才,争做一流高师生。
4.加强与各二级学院及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把我院推向全校,乃至走出校园。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本院正式注册的本科学生和专科学生均属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监督,建议的权利。
(三)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和条例及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院学生大会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院学生大会由全院同学代表参加。
第九条:全院学生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上一届院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大会其它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院学生委员会委员是由学生大会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及其它所属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班班长组成。
第十一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院学生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
(三)沟通学生与校、院各部门间的联院渠道。
(四)积极有效地指导、帮助和监督各班开展工作。
(五)对外代表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负责下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七)学生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增补委员和招聘干事,增补委员应提交下次院学生大会给予通过。
第十二条:院学生大会有权监督学生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本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各班级委员会。
第四章 班 级
第十四条:班级是院学生会的下属组织分会,班委会的任务是协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同时组织适合本班特色的一系列活动。
第十五条: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一般每年一次。
第十六条:各班班长为院学生会的当然委员。
第十七条:班级负责推荐本院的学生委员会委员侯选人人选。
第十八条:班级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和开展工作的落脚点,班级委员负责班务工作,班委会受校、院学生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在班主任的指导与本班团支部委员会密切配合下开展工作。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O一三年十月
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制度建设,提高会议效率,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一、 学生会主要会议分以下几种:1.主席团例会,参加人员为主席团全体成员。2.主席团扩大会议,参加人员为主席团全体人员及办公室主要人员。3.部长例会,参加人员为主席团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和各部正部长。4.各部门例会,参加人员为各部门部长及干事。5.临时会议,参加人员据临时情况确定。
二、各班团支书、班长会议(例会):每周一16:40,地点在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议室恕园21-405。
三、 主席团例会和部长级例会定于每周日晚召开,会议开始时间分别为18:30和19:00,地点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恕园21-406。
四、 主席团例会、主席团扩大会议、部长例会的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时间与地点;临时会议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报于办公室主任处,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五、 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考勤,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主任处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主任处做好如实记录。
六、 会议主持者必须充分准备,拟好会议提纲,不得召开无准备会议。
七、 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在会议召开前直接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否则作旷会处理。
八、 在任期间累计迟到3次作为缺席一次处理,累计缺席2次,取消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资格,累计缺席4次,不承认其在分团委或学生会任职。
九、 每次会议召开之前,办公室将应到会者名单及负责通知人员名单交到办公室,以备考核。
十、 因故未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后一天内补会。(主席团成员到办公室主任处,各部部长到分管副主席处,副部长到部长处补会。)
十一、所有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处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主任处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十二、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十三、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主任处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十四、以上条例由办公室负责评释并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如需下载,请参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