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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学院办公室     时间 : 2014-03-03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和《杭州市“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20112015年)要求,经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市社科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社科基地申报面向市属高等院校、市委党校、市级学术团体、市直有关部门,或其他市级教学、科研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社科基地必须是申报单位(即主办单位)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实体性研究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特色突出。具有符合基地研究任务所要求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

2、人才结构合理。具有在省(市)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吸引一批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市)内外专家学者。其中主办单位以外的研究人员应在1/3以上。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应占研究队伍的1/3以上,并有一批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构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3、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市内领先地位,在省(市)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产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组织全省(市)性学术活动。

4、科研条件良好。有固定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基础条件。主办单位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确保每年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支持。

5、管理措施到位。具备制订和实施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6、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事先签订相关单位间的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确定研究项目和分工。

三、申报说明及要求

1、建设市社科基地是我市打造社科优势特色、培育社科学术品牌、创新科研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和平台。凡认定为市社科基地的研究机构,市社科联将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纳入管理,并给予每年10万元的扶持经费,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2、第二批市社科基地名额设置为3个。申报单位请综合平衡本单位情况,择优确定1个研究机构进行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可申报2个)。已设定为市级及以上社科基地的,或研究领域与第一批市社科基地相同、相近的,不能再作为对象申报。

3、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对基地申报对象的三年建设规划、研究项目计划等内容的相关论证工作,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

四、评审原则及程序

市社科基地认定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答辩、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必要时还将进行实地考察),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并授牌设立。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

2、报送材料要求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10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社科处邮箱);《市社科基地申报表》各栏所填的代表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装订成册并设置封面和目录)

3、会议答辩日期定于418日,申报者请准备好PPT文档,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申报截止时间:42日,在此前请登陆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备案,纸质稿交至人文社科处。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徐莺、徐辉

联系电话:2886513128863057

Emailskchznu@163.com

地点:仓前校区恕园3-1011

 

附件1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办法.doc.doc

附件2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申报表.doc.doc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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