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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招生基本办法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时间 : 2015-03-19


一、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等。另外,复试也将对考生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作进一步的考查与了解。
    专业课的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考核等。
四、复试程序
1、考生到学院报到,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心理测评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3、学校规定医院负责体检;
4、由专业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由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笔试(含专业外语);
       6、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7、由学院组织对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进行加试;
       8、由学院党总支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面试。
五、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专业外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作为参考;
       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
    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破格复试
    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调剂规则
    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由该网站公布);
  2、各硕士点负责人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及时与考生本人电话联系,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各硕士点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5、考生复试通过后,经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八、体格检查
    1、考生必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3、在特殊情况下,不同专业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但事先应在招生简章上加以说明。

   4、调剂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体检表可不参加我校调剂生体检。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调”、“派人外调”和直接对考生的考核。
    2、复试时,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考生如需定向、委培请告知。
    3、心理测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面试由学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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