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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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学生2015年秋季赴台湾屏东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时间 : 2015-04-01

各班级:

台湾屏东大学由屏东教育大学与屏东商业技术学院合并,屏东大学与杭州师范大学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就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近接台方通知,2015年秋季学期可接收我校派出的2名交换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和6名自费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学习期限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

二、名额分配

经济与管理学院有1名推荐名额(公费)(本科生或研究生)。详细介绍参见附件1:《2015秋季屏东大学大陆学生申请简章》。

本次台湾屏东大学还提供6名自费生名额,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全部自理,具体费用以及可选专业请参见附件1:《2015秋季屏东大学大陆学生申请简章》。由于名额有限,相关专业限报一人。

三、推荐时间

①申请推荐名额、自费名额的同学请于2015年4月10日16点前发送电子版《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至cbyb304@163.com,联系人:陈冰(28867067)

②2015年4月16日下午两点前,请被推荐交换生和经学院初审的自费生把所有申请材料(自费生的体检材料可延迟至派遣名单公示后提交)直接送往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903室,联系人:李银花(电话:28869737),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lyh@hznu.edu.cn

四、被推荐学生条件与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被推荐学生条件

(1)须为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品性端正,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

(4)身心健康,适应能力较强;

(5)能自行承担食宿费、旅费及其它杂费。

在同等条件下,以学生学分绩点作为重要依据择优选拔。

2、确定为推荐交换生或通过学院初审的自费生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申请表》须由学生自己签名,并须由学生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附件3:《2015秋季屏东大学大陆学生报名表》,附件3包括5份附件,包括:《屏东大学大陆地区交流学生研修申请表》、《研修计划书》、《健康证明检查表》和《台湾屏东大学个人资料直接搜集告知声明书》,所有表格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其中《健康证明检查表》需自行打印,带至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中河中路230)进行体检后(体检需早晨空腹),由医生签字盖章。

(3)2吋白底照片4张,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到专业照相馆进行拍摄:近6个月内所拍摄的彩色、脱帽未带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足资辨识人貌,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如因照片不合格而耽误材料递交,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4)学生证复印件1份。

(5)  历年成绩单1份,由学校教务处盖章。

五、研修时间安排、所产生费用及屏东大学系所设置

请参见附件1:《2015秋季屏东大学大陆学生申请简章》。

附件1:2015秋季屏东大学大陆学生申请简章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2015秋季屏东大学大陆学生报名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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