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学生暑期留宿的文明安全管理及服务工作,现将学生暑期留宿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与安排:
一、留宿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暑期留宿时间为7月15日-8月31日。
二、原则意见
根据学生需求,综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兼顾节约型校园建设、楼宇整修任务等情况,2015年学生暑期留宿管理服务工作将依据以下几点原则实施开展:
(一)相对集中的原则
单体楼内,经所在学院和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同意留宿的学生人数多于50人的,该公寓楼开放,学生入住原寝室;公寓楼申请学生少于50人的,但超过30人以上留宿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该公寓楼开放,学生入住原寝室;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该公寓楼暑期不开放,申请留宿的学生需配合搬至其他公寓楼集中留宿。
(二)节省资源的原则
因暑期各公寓楼内留宿学生人数较少,楼内服务设施设备将有针对性的开放使用,主要有:
1.仓前校区博文苑1、2号楼,博文苑3、4号楼,博文苑9、10号楼因有连通楼层,暑期只开放其中一个单体楼的大门。
2.暑期仓前校区楼层开水器只开放三分之一,即每隔2层开放一个开水器,并根据各楼层留宿学生人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留宿学生上一楼层或下一个楼层均可打到开水。下沙校区公寓楼内暑期入住人数少于50%时,只开放一个开水器。
3.公寓楼电梯只保留1-2部正常运营,其余关闭,开学前重新启用。
4.仓前校区公寓楼内生活驿站早、中、晚各只开放1小时,7:00—8:00、 11:30—12:30、17:30—18:30。
(三)规范管理的原则
1.申请流程: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考研培训等原因确需在暑、期、留宿的,可在6月18日前,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留宿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留宿申请汇总表》,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上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615,电子稿发送到生活部邮箱1078251942@qq.com。经学院同意后报学工部(研究生交研工部)审核,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根据学工部、研工部最终审核名单进行统一安排。
2.经审核同意的学生在暑期留宿前,到原住公寓楼值班室,填写《学生假期文明住宿协议》。
3.暑期公寓楼门禁严格实行一卡一刷,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定期统计留宿学生进出情况,各学院联络人也须每天与留宿学生联系。双方及时沟通联系,便于及时了解、掌握留宿学生动态。
4.暑期公寓楼开关门时间不变。
5.为积极配合做好学院、国资经营公司部分短期教学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暑期开放的公寓楼内,将视情况安排培训学员短期入住毕业生寝室。
附件1:留宿申请表
附件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