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开展,为使学院能更合理的统筹安排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履行 “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孤儿、低保以及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学费减免额度和人数
本次学费减免额度上限:学费部分全免;下限:不低于500元。具体减免额度及人数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申请、评审和报送方法
1. 学生于10月31日前填写《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发送到电子邮箱jgxsfw@163.com,对学费减免提出申请;
2.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核,11月5日至11月10日对学费减免获得者在学院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学院报送《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