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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16-09-19

各班级: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执行稿)》在9月23号之前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自主申报单项奖。经亨颐奖学金另行发文评选。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经过学生自主申报,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特别奖励办法》的规定,请各班同学进行学生特别奖项的申报或补报工作。

5.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自荐工作。

6.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各班级做好“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的自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班请于9月23日前完成评奖评优各项材料报送工作,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稿,电子稿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znujgtxxx@163.com;纸质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21-615,上交时间截至9月23日下午4点,过时不候。

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关于单项奖、特别奖、三好学生、文明班级等奖项的申请条件和办法见《学生手册》。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会学习部联系,联系人:吴一栋17858518335、李楠13588148270(518270);

附件1:2016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附件2:2016综测班级汇总表

附件3:单项奖申请表

附件4:特别奖励申请表

附件5:三好学生申请表

附件6: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7:文明班级推荐表

附件8:优良学风班推荐表

附件9:文明寝室推荐表

附件10:特色寝室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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