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名额分配
1.经亨颐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博士)每年评选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师大研[2015]7号文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启动,我校共52个名额。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请见附件。评选条件详见杭师大办字[2013]1号文件。
3.学业奖学金
2014级、2015级、2016级研究生按杭师大研[2015]7号文规定,评选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70%,单项奖不超过20%。
4.马云卓越师范生奖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按杭师大学【2016】15号规定,评选“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本奖项不与国家奖学金重复评选(已获首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的学生不参加评选),评选名额为20名。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已报研究生处备案的各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2.各学院在评奖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必须做到操作规范,程序到位;
3.研究生须自我总结一学年的学习、思想表现等,对照奖学金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叁份);
4.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申请者提出鉴定及推荐意见;
5.各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其中,汇总表、二份申请表报校研究生处,另一份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留在学院备查。汇总表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评奖材料请各学院在2016年10月16日前报校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交至恕园21#405处,电子稿发送至1269325898@qq.com。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奖项除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可以奖金兼得外,其他各奖项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
2.各类奖学金申报的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15年9月~2016年8月,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研工部、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8日
附表:
1、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3、国奖奖学金名额分配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7、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8、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9、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办法和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