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精神,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和“十佳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党务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范围为全体党支部书记。评选对象应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评选名额
本次全校将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43名(30名在职教职工、3名离退休教职工、10名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十佳党支部书记10名。推荐名额如下:各个基层党支部均要求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十佳党支部书记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工作实绩一流,星级评定达到四星及以上,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教职工党员: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强的党性、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作风,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忠诚党的事业,无私奉献,积极进取,是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骨干和标兵;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业绩考评较好,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学生党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能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带头服务师生员工,是本单位学生群体中学习、工作、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骨干和标兵,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党建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新方法。善于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务工作,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认可。
(四)十佳党支部书记
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所在党支部原则上应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认可。连续担任党支部书记时间原则上应满两年。
四、评选程序
1.党支部提名。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在自我总结、评议的基础上,对照“两优一先”和“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先进条件,采取支部大会提名方式产生先进初步人选。
2.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要求充分行使民主程序,通过组织党支部书记等各类代表参与的评审会,评选产生预备人选名单。其中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十佳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务工作一线倾斜,在评选过程中要好中选优,充分发扬民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十佳党支部书记”预备人选将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网络投票。
3.校级评审。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下而上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电子评审和召开现场评审会议,评选产生“两优一先”和“十佳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选名单,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后发文表彰。
五、评选要求
1.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群众公认、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2.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使整个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要切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认真完成,及时上报。“两优一先”和“十佳党支部书记”被推荐对象要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应表格和事迹材料。请学院各党支部于3月31日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稿、纸质稿报学院党委。
联系人:戴丽华 联系电话:2886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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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