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海晓奖学基金”是由杭州东方文化园旅业集团在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设立的奖学基金,旨在激励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海晓奖学基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年度颁发的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设1名;二等奖学金每人6000元,设2名;三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设6名;共奖励9名优秀学生,评委会根据学生优异情况可以对等级和奖学金份额进行适当调整。
四、评选流程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完成资格初审。杭州师范大学海晓奖学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的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参照实施细则,进行公开答辩,产生推荐名单,并最终审定并批准当年度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材料说明
申请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海晓奖学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填写,仿宋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正反打印,一式二份,贴上一寸彩照。请于6月1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交至恕园21-617,将电子稿发到邮箱:hznujgtxxx@163.com。联系人:丁老师:28867067。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