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营造良好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与《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2016年12月修订)在9月23号之前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自主申报单项奖。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经过学生自主申报,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班级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自荐工作。
5.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各班级做好“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的自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班请于9月23日前完成评奖评优各项材料报送工作,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稿,电子稿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znujgtxxx@163.com,发送时邮件标题请命名为班级+姓名+XX申请表;纸质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21-617,上交时间截至9月24日下午4点,过期不候。
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关于单项奖、特别奖、三好学生、文明班级等奖项的申请条件和办法见学生手册。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丁老师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联系,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7065,学习部联系电话,陶同学:13372507898,马同学:17376519269。
杭师大经管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