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 | 评分要点 | 自评 | ||
基本指数
| 班子建设 (15分) | 1.党组织书记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2.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围绕中心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积极谋划创新党建工作思路,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3. 党组织书记带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上级相关规定,和班子成员每年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4.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其他各项党员活动。 5. 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团结师生员工,推动群团组织建设。 | ||
党员队伍 (15分) | 1.党员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2.党员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强,能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上缴党费。 4.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无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 党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 5.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党组织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6. 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程序规范,资料完备。对有入党意愿或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及时安排培养联系人,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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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保障 (20分) | 1.按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及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 2.按要求落实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3.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4.认真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理论学习不少于8次,做好相关台账。 5.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党支部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决策。 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 7.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按要求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8.做好党内信息统计,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9.按时规范进行党组织换届改选。 10.党组织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活动场地、设施,党务工作人员配备齐全,经费使用合理; 11、认真落实学院每周学习笔记和七个毅行制度; 12.认真落实学院线上学习交流制度。 | |||
工作 业绩 (30分) | 教工党支部 |
1.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凝练基层党建工作特色。 3.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所在部门的教学、管理、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评定)。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主题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支部建设特色鲜明。 | ||
学生党支部 |
1.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凝练基层党建工作特色。 3.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文明寝室建设等中的作用。党支部成为引领同学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所在班(年)级、专业学风优良。党员在各类评比竞赛、奖学金评定中表现突出。 4.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主题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支部建设特色鲜明。 | |||
群众 反映 (20分) | 1.党组织的工作实绩受到群众肯定,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 2.党组织工作透明度高,党务公开制度实施好,重要事项及时征求群众的意见。 3.党组织在党员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高于80%。 | |||
正向加分指数 |
1.本单位党建工作经验或先进典型,获得上级领导批示或肯定的,每项加2分。 2.积极申报党建思政课题研究工作,其中国家级每项10分、省部级每项8分、市厅级每项5分、校级每项2分;在校内外各种理论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党建类文章,一级期刊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每篇加3分,一般期刊每篇加1分。 3.所在单位在教学、科研、育人、文体等领域有重大突破,在提升学院影响力和美誉度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获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校级2分每项。 4.荣获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个人的,其中校级加1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 5.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党建思政等工作,贡献突出或成绩优秀的,每项工作酌情加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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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扣分指数 |
1.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 2.领导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 3.未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每少一次扣2分。 4.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扣5分,党组织3个月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 5.未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扣5分。 6.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每次活动实际到场率不低于应到人数的80%,到场率每较80%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7.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类党建活动,参加率不低于90%,参加率每较90%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8.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规范的,每1例扣2分。 9.出现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扣10分。 10.党支部在党员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高于80%,满意率每较80%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1.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不当的扣5分。 12.有群众信访或投诉的,每一例的扣5分。 13.所在单位有党员违反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问题的,扣10分。 14所管理的党员近一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校纪校规处分的分别扣20、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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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1.所在党组织有党员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 2.近一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3.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 4.近一年来所在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 5.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 |||
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总分 |
备注:
1.各类荣誉、奖项、成果等需提供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不同级别的荣誉、奖项、成果等,其计分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
2.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一票否决中的其他情形交由考评领导小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