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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公示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18-10-16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经校内外专家评审,拟确立167项为校级立项建设项目(含15项省级教改项目),其中评审类项目158项,备案类项目9项。立项项目公示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立项项目公示

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下午16时止。

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提倡实名反映。

联系人:叶慧伶;联系电话:28867584;电子邮箱:yehuiling@hznu.edu.cn。

二、项目建设周期及经费资助

(一)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为两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

(二)经费资助

1.评审类项目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改革专项建设经费为1.5万元/每项(分两年下拨);“一师一优课”专项建设经费为2万元/每项(分两年下拨);备案类项目在专业建设经费中开支,不再另拨。

2.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按教育厅文件下拨经费,不再按校级项目的标准重复下拨经费。

3.当年下拨经费须在当年使用完毕,剩余经费不予结转至第二年。请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使用经费并提高经费执行率,经费执行率特别低的项目将暂停第二批拨款。项目建设期结束后,所有剩余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结项形式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改革专项的结项,须撰写教改论文公开发表或纳入学校编制的教改论文集。

2.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类项目、“一师一优课”专项的结项,要求项目组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包括:①对课程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实施前后的对比分析;②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分析;③基于调查问卷和学生学习感受,对项目的成功经验、不足与改进进行总结分析);同时应撰写教改论文公开发表或纳入学校编制的教改论文集。

2018级校级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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