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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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19-03-26

各班级: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开展,培养具有创新素质的创业型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及其团队。

二、项目条件

1.项目须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在校大学生经营;

2.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电子商务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3.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不接受餐饮、娱乐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附件2),于2019年4月3日前将附件交至恕园1号楼712,联系人:陈冰,28867067。电子稿发送至295826101@qq.com。

    2.学院推荐。学院按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递交的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评审项目可行性,重点推荐1至3个项目,4月9号前将附件1-3发送至学校相关部门

四、评审、入驻程序

1.聘请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项目审核,确定入驻项目。

2.入驻前签订《杭州师范大学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团队入驻协议书》、《杭州师范大学创业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大学生创业园各项规章制度。

五、项目支持

1.免除入驻期间房租,提供基本的办公桌椅;

2.提供创业技能培训,择优配备创业导师;

3.提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办理等咨询;

4.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推介成熟的创业项目入驻杭州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六、其他说明

1.为了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大学生创业园得到培育孵化,每个项目入驻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项目入驻期间须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创业孵化中心的管理,爱护公共设施。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3.项目入驻期间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由创业团队承担;

4.项目入驻期间应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它方,一旦发现,将立即收回商铺。

6556_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表

5158_附件2:创业计划书内容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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