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研究生同学:
校聘高端人才研究生助管岗和各机关部门研究生助管岗聘期将满,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7〕22号),将开展研究生助管岗工作期满考核和2019-2020学年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满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
校聘高端人才研究生助管岗学生;各机关部门研究生助管岗学生。
2.考核方式
助管岗研究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1)交设岗学院(部),各学院(部)根据工作表现对助管研究生进行考核,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6月25日前交研工部(纸质稿交1-702戴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75394528@qq.com)。
二、新一轮助管岗聘任工作
1.聘期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30日。
2.名额
各学院高端人才助管岗名额按照本单位高端人才(卓越英才四及以上人员)数量,按高端人才数和岗位数4:1的比例设立岗位,岗位数分配情况详见《各学院(部)高端人才研究生助管岗名额分配表》(附件3)。各机关部门研究生助管岗实行按需设岗,岗位数分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对本轮助管岗研究生培养成效及工作考核情况在“研究生助管工作交流群”另行通知。
3.聘任
研究生助管岗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各设岗单位根据杭师大研〔2017〕22号文件相关规定自主开展,一人一岗,聘期一年。研究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4)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聘任前,双方应明确工作岗位、服务对象(高端人才)和工作内容,签订《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工作协议书》(附件5),并于9月5日前将协议书纸质稿盖章交1-712戴老师处,《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发邮箱至675394528@qq.com。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解聘或换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根据文件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助管岗津贴自协议签订完成并送交至研工部后由研工部统一按月发放。
4.培养和考核
对新聘的高端人才助管岗研究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由研工部和计划财务处共同对研究生进行上岗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培训期间主要安排在计划财务处学习实践。
聘任期满后,设岗单位应对助管岗研究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同时,研工部将根据各设岗单位当年助管岗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当年高端人才数对下一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三、其他说明
1.本轮研究生助管岗至2019年7月30日协议期满,未续聘者将停止助管岗津贴发放;
2.研究生助管岗主要负责协助高端人才和各部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助研研究生不在此次聘任范围内;
3.各设岗单位应本着将助管岗工作的开展作为研究生培养教育的方式之一来进行,真正将助管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培养研究生和服务高端人才及部门工作的双重目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