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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 2018—2019学年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19-09-04

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2016年12月修订)相关办法在9月20之前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评定办法,学院有3个名额,做好励学奖学金的评审和荐工作。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的评比荐工作。

7.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班级做好评比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班请于9月20前完成评奖评优各项材料报送工作,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稿,电子稿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znujgtxxx@163.com;纸质材料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恕园1-712丁老师处,上交时间截至9月20中午12点,过期不候。

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关于单项奖、特别奖、三好学生、文明班级等奖项的申请条件和办法见学生手册。如有不明事宜,请与老师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联系,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7065,学习部联系电话,同学:19857187765,同学:18508556963。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16年12月修订版)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附件3: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附件4 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 杭州师范大学单项奖申请表

附件6 杭州师范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

附件7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8 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推荐表

附件9 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推荐表

附件10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推荐表

附件11 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推荐表


         

                                   杭师大经管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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