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2016年12月修订)相关办法在9月20号之前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评定办法,学院有3个名额,做好励学奖学金的评审和自荐工作。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自荐工作。
7.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班级做好评比自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班请于9月20日前完成评奖评优各项材料报送工作,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稿,电子稿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znujgtxxx@163.com;纸质材料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恕园1-712丁老师处,上交时间截至9月20日中午12点,过期不候。
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关于单项奖、特别奖、三好学生、文明班级等奖项的申请条件和办法见学生手册。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丁老师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联系,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7065,学习部联系电话,张同学:19857187765,姜同学:18508556963。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16年12月修订版)
杭师大经管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