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范围为来自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等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贫困地区的2019级本科生特困生。资助标准每学年4000元,资助期限正常情况下为4年。我院资助名额为1人。
二、申请条件(相关扶贫和低保标准详见附件1)
未受到同类基金会的资助(含各类大额社会及个人资助),并且属于申请人范围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以上学生就读于高中或以上年级,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三、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申请,请认真仔细阅读附件1《申请、审批及放款流程解读(含相关扶贫和低保标准)》;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四、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中午12点前,电子稿发送到hznujgtxqgb@163.com,纸质稿交至712丁花老师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2:2019-2020学年慈慧助学金学生信息(2019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