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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19-10-17


各位2020届毕业生:
您好!根据学校《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0届毕业论文工作。各系已完成了毕业论文导师分配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201910-201911  完成文献检索,做好选题工作
20191118-21  学生在系统里完成课题申报
课题名称必须仔细斟酌,经学生征得指导老师线下同意后再到网上申报,因为后期修改课题名称比较复杂且容易出错。
20191125-29  指导教师在系统里完成课题申报审核
2019122-6  系主任、教学院长完成审核,课题发布
201912-20191  完成文献综述(附件1)、外文翻译(附件2)及开题报告(附件3
202016日前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在毕业论文系统完成开题报告上传
2020110日前  指导教师在系统里完成开题报告审核
2020113  开题报告现场答辩会,所有2020届毕业生必须参加,专业严格审核学生选题,指导老师和开题答辩组在系统内完成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2020115日前 各开题答辩组组长在系统里完成选题意见和开题意见
20202-3  学生修订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撰写论文初稿
20203月中旬  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2020422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定稿(附件5)和论文查重检测(重复率要求低于30%),并上传论文系统
202056   毕业论文答辩

根据学校文件通知要求,学生毕业论文终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老师成绩加权确定,比例分别为30%30%40%,三项成绩中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须经过二次答辩获得最终论文成绩。从本届开始,学院规定评阅老师与答辩老师不能有重叠,评阅老师应完全独立。凡是学生未能如期在系统内容提交材料,将被直接进入二次答辩,成绩不得高于及格。

学生的毕业论文均须参加由学校制定的检测系统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30%,符合要求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对毕业论文各环节、过程、师生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请指导老师仔细查阅,方便您指导学生论文工作。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学生学生申请替代论文正文的条件和要求,如指导学生满足条件请填写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系、学院审核同意后按要求完成其他材料及答辩。

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和论文正文学校均有规定的统一规范要求,包括条目、字体、页眉页脚等,请学生和老师必须严格按照格式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表格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毕业论文表格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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