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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博遨·高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19-11-07

博遨·高顿奖学金是由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自觉提升道德素养,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具有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博遨·高顿奖学金实施细则》要求,学院2018-2019学年博·高顿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有关规定,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因此已获得2018-2019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的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本次评选奖项设道德风尚奖2人,奖励4000元/人;学业优胜奖2人,奖励4000元/人;创新创业奖5人,奖励4000元/人;社会工作奖2人,奖励3500元/人;文艺体育奖2人,奖励3500元/人。

如果某一单项条件不成熟,其名额可以转换至其它单项,具体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三、评选条件及具体标准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参评学年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个、相关规定,无违纪处分。

3.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课程。

4.获得专业相关从业资格认证或证书;取得学校规定的各级学科竞赛成绩;以署名本校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认证等情况优先考虑。

(二)具体标准

1.学业优胜奖:班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较高者,各项学科竞赛中一类省三等奖以上、二类国家二等奖(含)以上、三类国家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本科论文奖,发表引起较大反响的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等并获省部级表彰奖励者。

2.道德风尚奖: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德修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投身于校园文明建设或在校内外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在学校或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者。

3.文艺体育奖:在征文、影评、戏剧创作等文学创作比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正式出版文学作品者;或在文学艺术类比赛、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或在市、校级比赛中成绩显著者。

4.创新创业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或作为学生第一参与人(二级及以上期刊者),或参与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立项结题者,或参加各类创业竞赛获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

5.社会工作奖: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者。

四、申请及评定办法

博遨·高顿奖学金申请同学,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博遨·高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1月15前纸质稿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处(恕园1-712),电子稿发hznujgtxxx@163.com(邮件请以“博遨·高顿奖学金+具体奖项名称(如道德风尚奖)+班级+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学院评审小组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完成资格初审和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评定名单。未尽事宜可联系老师,28867065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博遨·高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经管学院2018-2019学年博遨·高顿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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