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我校各级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寒假社会实践,特别是防疫抗疫实践服务活动。为全面总结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在2020年寒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及申报要求
1.先进团队
评选对象:2020年寒期社会实践团队。
评选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成效显著;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有一定数量的新闻报道。
申报材料:社会实践成果册、调研报告、团队总结、活动图片及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
2.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教师。
评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大力支持、指导团队的工作,为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申报材料:个人实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3.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2020年寒假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评选要求:须为我校学生,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个人在2020年寒假期间参与的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活动也可纳入本次寒假社会实践,并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申报材料:个人实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名额分配
根据校团委名额分配,我院共有优秀团队名额1个、先进个人名额2个。
三、申报方式
请于2020年6月1日(周一)前将推优材料电子稿以“个人或团队名称+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381752236@qq.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队”推荐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