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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管学院     作者 : 经管学院     时间 : 2020-09-17

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 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915日—925

(二)学院审核:915日—927

四、 具体内容

(一)新生认定工作

研究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

1. 学生申请。学生在系统的“奖助-困难生认定”栏目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后在系统中上传,并在系统中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1)。

2. 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资助-助困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工部。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学院审核报送操作步骤图解》(附件2)。

3. 研工部审核。研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老生认定工作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 已在库的老生,新学年仍需申请的,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不应再继续申请。

注意:1.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和审核。

2.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5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0917



附件1:研究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2:学院审核报送操作步骤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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