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个团支部民主推举、学院团委集中推荐,经过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和学院党委审查,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如下:
备注:以上公示名单中已剔除团支部推优中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具体条件为积极分子绩点要求在班级前50%,上党课绩点要求大二30%,大三、大四50%;名单中已剔除有寝室违章用电以及旷课记录六节以上者;名单中有部分为学院团委推荐,综合考虑在学生工作、寝室表现等各方面的表现。
公示期限7天(2021年4月6日-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及时以口头、书面或Email等形式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28867065,联系人:戴老师
办公室地址:恕园1号楼712
Email地址:jgxydwzx@163.com;
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28865023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盖章)
2021 年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