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 工作安排
(一)各年级安排本年级的认定工作。各年级应以多种形式向学生全面宣讲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的目的、标准及流程,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通知和要求。
(二)学生申请:9月16日—9月25日
(三)学院审核:9月16日—10月15日
四、 具体内容
(一)新生认定工作
研究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请。学生在系统的“奖助-困难生认定”栏目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后在系统中上传,并在系统中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1)。
2. 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资助-助困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工部。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学院审核报送操作步骤图解》(附件2)。
3. 研工部审核。研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老生认定工作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 已在库的老生,新学年仍需申请的,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不应再继续申请。
五、 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程序,在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主要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各年级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四)任何不详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辅导员戴老师,电话0571-28867065,地址:恕园1号楼712
经济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