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0年度(2020-2021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1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0年度(2020-2021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二)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至仓前校区恕园1-712办公室,电子稿发至hznujgtxxx@163.com,联系人:戴老师,电话:2886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