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评选要求
1.学院将根据推选名额数(见附件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10月15日12:00前,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nujgtxxx@163.com。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填写要求参见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交至恕园1-712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戴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867065。
经济学院学工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