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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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通知

来源 : 经济学院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2-09-06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和本人成绩单等申请材料(附件2)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筛选和政治审查,对申请表和计分表内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送交学生处

(三)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划拨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2年9月10日15:00前,将申请的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0130117@hznu.edu.cn,以“XX学院—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材料-***”命名),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712室(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戴老师,28867065

附件0: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免的文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附件2:清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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