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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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 经济学院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2-09-06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学〔2022〕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定,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推荐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待定

二、推荐条件

1.我校纳入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5.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正常考核无不及格课程,前个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或班级)前35%。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含)以上;学习其他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雅思成绩6.0(含)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含)以上视为符合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制定“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推免生”综合评价由学习成绩、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三项指标构成,分数计算方式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学习成绩权重75%(满分75分),综合能力权重15%(满分15分),创新能力权重10%(满分10分)。分数计算方式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学习成绩 ´75%+综合能力 ´15%+创新能力 ´10%。

(1)学习成绩权重分数由学院教务科统一提供。学习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年级专业(班级)最高个人平均学分绩点 ´100

(2)综合能力权重分数采用积分制,根据学生提供的优秀党员、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综合性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其他单项荣誉不加分。同年度同一项荣誉以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综合能力=个人综合能力积分/年级专业(班级)最高个人综合能力积分 ´100

(3)创新能力权重分数采用积分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国家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创新能力=个人创新能力积分/年级专业(班级)最高个人创新能力积分 ´100

2.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在2022年9月10日下午16:00之前将相应材料提交学院学工办。

3.具体要求: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在9月10日下午16:00之前将申请表和承诺书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到学院学工办(恕园1-712),电子稿发送到20130117@hznu.edu.cn,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5;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免的文件

附件2:经济学院推免生办法(2022年新修订)

附件3:申请书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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