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条件(见附件5)。
三、评选进程
1.学院将根据推选名额数(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之前将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学生向学院递交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3、附件4),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进行申请。
登录方式:
(1)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钉钉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2)账号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123456Xs@2022。(X大写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3.学院将根据学生所报申请,经学院评选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见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样表及填写说明》,申请学生请参考附件2,按照格式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同时认真做好线上和线下的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
1.请申请学生于2022年10月24日24:00前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4),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hznujgtxxx@163.com,纸质稿交至恕园1-712戴丽华老师处。
2.学院将于10月底对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学校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经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5。
附件5 :杭师大学〔2019〕62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经济学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