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项目申报活动的通知

来源 : 经济学院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3-03-07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专业优势,创新用专业服务社会,以服务促进成长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即“勤慎研创”和“勤慎研习”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探索与实践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争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奉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0月

三、活动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活动形式

(一)“勤慎研创”科研项目立项:以科研服务省域战略,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1.项目主题

围绕“学习二十大、奋战新征程、争创双一流”主题,聚焦创新制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助力开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主题建设的项目研究,实现智力资源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转换,为杭州建设新天堂、浙江推进“两个先行”展示师大担当、提供智力支持。

2.项目形式

项目类型主要分为技术开发和对策建议两类。申报者须围绕实际应用,根据课题类型设计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通过技术研究和社会调查等方式,为我校各专业应对国家需求、服务地方发展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新方案,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3.项目申请和实施时间节点安排

1确立选题,组建团队。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和专业,组建科研团队,确立选题,并于3月12日12:00前填写附件课题拟申报单(附件1),将课题名称(拟定)和团队成员上报至【经济学院研究生会科研部】(钉钉私信武梦圆或汤辉)。每位申请人限主持申报一项。

(2)提交申报书。申报同学自行下载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勤慎研创”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电子版、活页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anbu2023@163.com),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交所在学院戴老师(恕园1-712),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23日

(3)学院审核。汇总学生申报项目后,我院将根据时间要求组织专家完成初次评审推荐。

(4)学校评审立项。学校根据学生上报项目进行立项,立项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公示。

4.项目管理

(1)结题受理时间:2023年10月30日前,截止日前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结题时间。

(2)结题提交材料: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提供相关技术说明、成品模型等。对策建议类项目须提交一份调研报告并提出可借鉴的建议。若提交的结题材料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则不予结题。

(3)项目资助金额: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对结题的项目进行分档资助,一般项目1000元,重点项目3000元。

(二)“勤慎研习”实践项目立项:以实践聚焦社会需求,培养学生家国情怀

1.项目主题

加强协同联动,瞄准浙江省及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发挥所长参与社会共治,通过深入地方开设“小课堂”,开展党史知识宣讲,弘扬红色精神,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通过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科技助力共同富裕等,身体力行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奉献力量。

2.项目形式

项目分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此次申报为一般项目,专项项目主要指暑假项目将另行通知申报。申报者可跨专业组队,结合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要求到地方开展实践服务活动,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提升自我专业素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助力。

3.项目申请和实施时间节点安排

(1)确立选题,组建团队。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和专业,组建科研团队,确立选题,并于3月12日12:00前填写附件课题拟申报单(附件1),将课题名称(拟定)和团队成员上报至【经济学院研究生会科研部】(钉钉私信武梦圆或汤辉)。每位申请人限主持申报一项,成员不少于5人,主持人须为研究生且研究生不得少于团队成员总数的80%。

(2)提交申报书。申报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勤慎研习”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anbu2023@163.com),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交所在学院戴老师(恕园1-712),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23日

(3)学院审核。汇总学生申报项目后,我院将组织专家在4月1日前完成初次评审推荐。

(4)学校评审立项。学校根据学生上报项目进行立项,立项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公示。

4.项目管理

(1)结题受理时间:项目结束后半个月内上交结题材料,2023年10月30日后不再受理。

(2)结题提交材料:上交实践总结及相关成果、照片或视频材料,若提交的结题材料明显与项目主题和要求无相关性,则不予结题。

(3)项目资助金额: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对结题的项目根据参与学生规模及获得的成效进行分档资助,一般项目1000-2000元,重点项目3000-4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拟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要求与“研创”“研习”课题一致。负责人须为2022-2023学年在库研究生,每位申请人限主持申报一项。

2.承担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得校级(如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及以上级别课题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辅导员,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7065。

附件:

1.附件1-项目拟申请单

2.附件2-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勤慎研创”科研项目申报书

3.附件3-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勤慎研创”科研项目申报书活页

4.附件4-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与服务地方”计划“勤慎研习”实践项目申报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号楼7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0733
传真:0571-28860733
邮箱:jjyglxyhznu@163.com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号楼7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0733
传真:0571-28860733 邮箱:jjyglxyhznu@163.com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