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推免类别
普通推免生;
三、推免名额
学校将于2023年9月中上旬正式公布各学院推免名额(具体时间以国家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该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7月17日16:3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大学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成绩单外,还应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二)9月1日8:00-16:30,申请学生向学院递交补充申请材料,综合成绩获得时间截止到8月31日。
(三)9月18日前,各学院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交学生处。
(三)9月23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学院推免名单的审定。教务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英语水平,学生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经领导小组确认审定无误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校党委汇报。
(四)9月25日前,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三)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0200020@hznu.edu.cn,以“推免生材料-**班-***”命名),纸质稿于7月17日前交至仓前校区恕1-712室(《协议书》一式四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魏老师,28867067。
附件
(2023修订)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