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推免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报考条件和招生目录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
0202应用经济学 | 020200应用经济学 | 01区域经济学 | 经济学综合 |
02金融学 | |||
03产业经济学 | |||
0251金融 | 025100金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金融专业基础(货币金融学,公司金融,投资学) |
三、具体流程
(一)申请人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9月25日左右)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信息注册。
(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28日左右)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四)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
被本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接收确认工作,否则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保留相关资格,从候选名单中依次替补拟录取。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与形式
(一)复试工作在10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专业确定。考生需密切关注学院通知,保证手机联系畅通。
(二)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本年推免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
(三)复试时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2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电话: 0571-28867065监督举报邮箱:20130117@hznu.edu.cn。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应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28860212,邮箱为hznujgyjs@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