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我院校优毕业生名额为8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我院省优毕业生名额为3名(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规定,结合学院情况,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全日制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
(3)推荐过程中,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对申请人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三个奖项的获得情况,结合不同学制加权赋分进行排序(具体地,优秀研究生赋10分,优秀研究生干部赋9分,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赋8分;申请人得分=三个奖项总加分/学制,其中学硕学制为3年,专硕学制为2年);还有同分者,按当年学院研究生综测中创新创业模块评分高者优先原则进行排序;
(4)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方法
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和《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同时在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 “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相关荣誉或论文等均需附佐证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中午12:00。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和《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发送到学院研会邮箱Kyanbu2023@163.com,纸质稿自行打印一式两份,于11月6日中午12:00前交至恕1-712戴老师处,过期不候,后果自负。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六、其他事宜
对评选通知或其他事宜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者请于11月1日中午12点前联系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戴老师,电话:28867065,15967119446,邮箱20130117@hznu.edu.cn,过期不候。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