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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济学院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4-08-30

各班级: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

1.未提出或未按照规定提出认定申请;

2.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真实;

3.有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4.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有注册公司;

5.其他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的情形。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二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1.学生申请阶段:9月1—9月10,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学生参照《附件1: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模板)》要求,填写《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word格式)+困难证明材料(图片形式材料务必真实、清晰,否则将影响认定),以班级+姓名”命名文件打包交至班长2024级新生交至临时班长)处。

要求:①如勾选“特殊群体”中的类型,需要与家长确认,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以图片或pdf格式,命名为“姓名+佐证”②如勾选“其他群体”中的类型,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如勾选“其他情况”,则必须具体介绍家庭困难情况。④个人承诺栏需插入本人手写签字

特别注意:请同学们实事求是,诚信为本,如有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计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初审阶段:9月11-9月15,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生活委员、班长、团支书及其他3位普通同学担任组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陈述理由”,勾选困难档次评定完成后,班长9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以“班级+困难生认定”命名文件打包交至邮箱hznujgtxqgb@163.com

3.学院审核:9月16-920,学院将对班评结果进行复审,并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和档次的认定。

4.系统申请:921-930日,经审核认定后的困难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系统申请,具体通知后续另行发布。

、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班级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班级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审核的程序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学生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2.各班级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3.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6。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模板)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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