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的完成本学年就学地(校园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老生就学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贷款材料(包括成绩单和加盖了本学期注册时间的学生证复印件)。
(二)新生就学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新生报到起正式启动,申请人需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请联系王老师领取)及材料清单(附件1)规定的相关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9月30日前递交恕园1-712办公室(仓前)、行政楼222办公室(下沙)。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电话28867066.
附件1:
经济学院学工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