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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经济学院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4-09-23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2024“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困难生身份以2023-2024学年认定结果为准),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院名额为一档2个、二档4个。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成绩证明(2023-2024学年成绩单,以教务系统导出为准),并提交纸质材料。

(二)学院将组织培优助学金评审,并对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学院推荐的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无异后,向校学生处报送材料。

(三)特别说明:获得培优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档,特殊情况除外。

五、材料报送

10月8日下午4点之前报送培优助学金材料到学工办: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 和学生相关成绩证明电子稿发送至:hznujgtxqgb@163.com。纸质稿仓前校区送至恕园1-712办公室,下沙校区送至行政楼222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6。

附件1:“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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