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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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选的通知

来源 : 魏菁菁     作者 : 魏菁菁     时间 : 2024-10-31

       接学校通知,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由原来的1人增加至2人。奖励金额由原8000元/人,提高至10000元/人。现将2024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体测成绩80分以上);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若能够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优先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11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及所有加分的佐证材料(请提前做好命名,无佐证材料不予加分),要求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学习部邮箱hznujgtxxx@163.com。邮件命名要求: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稿《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仓前校区恕园1-712或下沙校区行政楼222,逾期不报者则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3456362200。


相关附件:

附件1: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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