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由原来的1人增加至2人,竞争性人选仍为1人。经学院商议决定,将进行2024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的评选工作(11月1日学院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顺位递补的公示即刻作废)。现将2024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除具备学业奖励基本条件外,参评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学习成绩优异,曾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②科研能力显著,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③发展潜力突出,在教学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或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显著业绩。
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应注重考察科研创新能力,至少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二级或四类(人文社科类)或 SCI(理工医科类)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的;
②出版 C 类及以上的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的;
③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
④获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主要包括《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项目》列举的各类竞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项目,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专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⑤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经费达 5 万元以上横向课题的;
⑥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
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应注重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至少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中任意一项的;
②获得本学科、本领域或本行业内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专业技能竞赛最高层次二等奖及以上的;
③专业实践研究成果获地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部门批示、表彰或被采纳的。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参评成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杭州师范大学,在SCIENCE、NATURE及子系列期刊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的可不受此限制。参评成果署名原则上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也可参评,但在同等条件下,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优先推荐。参评成果须为进入我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以来所取得,评选申报时已正式公开发表。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国家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 申报方法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本院硕士研究生于2024年11月4日晚20:00前自行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2024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及相关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4)。同步准备所有佐证材料,电子材料于2024年11月4日晚20:00前发送到邮箱20130117@hznu.edu.cn,纸质材料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10:00前交到恕园1号楼712戴老师处,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自行放弃。
特别注意:本次参加2024年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选的同学(2024年10月学院已评选出的一个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获得者不重新评选),由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对所有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研究生推荐为“2024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排序第二的研究生推荐为“2024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人选”。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15967119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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