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本科生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认定补充条例

来源 : 王洪涛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5-03-11

       学生体质健康是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根据《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要求,学生获评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课外体育锻炼总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获评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课外体育锻炼总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根据文件精神,学院就具体成绩认定条目及加分标准进行了相关规定。因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本科生需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生体质抽测等任务,现就体质抽测涉及的课外体育锻炼加分情况进行补充认定。

一、关于体质抽测成绩

教育厅体质抽测成绩可替代大四体测成绩。被抽到参与最终测试的学生成绩,可作为大四体测成绩;未被抽到的参与集训的学生(需全勤),可于5月份参加一次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大四体测成绩。以上规定如有变动,以教育厅和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二、关于课外体育锻炼加分认定

批次

出勤率

出勤率加分

抽测成绩

抽测成绩加分

参与最终正式抽测

100%

3

抽测成绩良好及以上

3

95%

2

抽测成绩合格

2

90%

1

/

/

其他参训但未列入最终正式抽测

100%

2

/

/

95%

1

/

/

90%

0.5

/

/

三、关于体质抽测的配套政策

对于参加教育厅体质抽测的学生,结合学校政策和学院实际,进行如下激励:

批次

经济奖励

荣誉证书

备注

所有参训学生

/

院级体育运动优秀个人证书

出勤率需要达到100%。省厅抽到的体测学生发放运动服1套

抽测成绩良好及以上

800元

校级一等奖+优秀个人证书

抽测成绩合格

500元

校级二等奖

其他参与集训学生

200元

校级三等奖

以上奖金和荣誉证书由校体委核定和发放,针对全勤参加体质抽测,但成绩未达到合格的学生,学院给予其“其他参与集训学生”同等级的物质奖励。

以上激励政策为基本配套政策,具体内容将根据当年学校最新要求动态调正。

四、其他工作

学院团委学生会做好后勤物资保障、签到、医疗等相关工作。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号楼7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0733
传真:0571-28860733
邮箱:jjyglxyhznu@163.com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号楼7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0733
传真:0571-28860733 邮箱:jjyglxyhznu@163.com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