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继续开展“诚信考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申报无人监考“诚信考场”条件为:1、本学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考试课程;2、以教学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全体同学同意的前提下申报。
欲申报的班级,请于12月8日前将全体同学和任课教师签好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杭州师范大学“诚信考场”审批表》交至学院教务科恕园21-601,联系电话28866368,联系人:邹老师。
经管学院教务科
2014年11月19日
关于 “诚信考场”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诚信考场”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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