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意见征求稿(行政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行政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行政7号)》《经济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细则(行政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申请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需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6和附件7)。申请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请同步填写附件5-1《经济学院三好学生加分明细表》和附件5-2《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明细表》,并提供对应加分的佐证材料。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行政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申请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需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8和附件9)。
9月26日前,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请材料发送至学习部邮箱hznujgtxxx@163.com,邮件命名方式:XX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干部申请材料。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经济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做好学院的评奖评优工作。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将无法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及评选:9月26日前
(2)学院审核:10月15日前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材料上报前,要面向本院本班级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3456362200。